丹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投资建设招商公告
为了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好国家、省州藏区精准扶贫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士资发〔2008〕13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和《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7〕90 号)、《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7〕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丹巴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投资建设单位,由投资建设单位完成从项目规划立项到项目实施、验收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全部工作,现将招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范围:在丹巴县区域内规划挂钩项目,规模以实有面积为准。
项目工期:从投资建设单位中选之日起,至2020年底止。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调查、规划立项、项目实施、验收及挂钩指标跨区域交易。
项目总投资:按项目规划设计的预算金额作为投资概算。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由投资建设单位全额出资。
二、投资回报
本项目由投资建设单位支付项目所需全部资金,待取得挂钩周转指标证书后,经丹巴县人民政府研究确认,投资建设单位负责对接挂钩指标交易接受单位,挂钩周转指标交易获得的收益中,经丹巴县人民政府与投资建设单位按平等互利原则磋商后,属于投资建设单位应得部分作为投资回报。
三、招商报价
按照不同类别与丹巴县政府分配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的比例作为招商报价。
四、投资建设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法人。
2.投资建设单位全额投资,具有项目的立项、实施及验收的资质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4.本次竞争性谈判接受两个单位联合体申请。但联合体中必须有一家满足以上条件。
五、保证金
报名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于2017年12月19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汇入招商人指定账户(公开招商评选结束后,中选企业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企业的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无息退还)。
招商人开户账户:丹巴县财政局粮食风险基金履约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丹巴县支行
开户账号: 225721010400097260000000001
用途注明:丹巴县双挂钩项目谈判保证金。
六、报名提交资料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 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9日17:00时止,将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复印件交丹巴县国土资源局,并领取拟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编制投资项目投资及实施方案。组成联合体的,两个单位的资料同时提交。
1.申请人企业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七、投资建设单位的评定
评定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00时。
评定地点:丹巴县国土资源局
由丹巴县政府组织评定,确认中选投资建设单位。
确定投资建设单位后,丹巴县人民政府与投资建设单位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合同。
联系电话:0836-3523347
地址:丹巴县章谷镇团结街48号
联系人:倪光全
联系电话:13568676227
丹巴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