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绵阳   德阳   自贡   攀枝花   沪州   广元    宁      乐山   南充   宜宾   广安   达州   巴中   雅安   眉山      阿坝   甘孜   凉山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国内频道 > 最新消息 正文

胶济铁路火车相撞事故遇难者可获17万元赔偿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4-30 13:44 】 【来源: 舜网-都市女报 


  (记者马敏)胶济铁路火车相撞,铁道部启动紧急预案,事故的善后和安抚工作也在紧张进行。根据相关规定,事故遇难者可获得17万元赔偿。

  根据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每张火车票票价内包含2%的意外伤害保险费,保险金额为2万元。

  根据2007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国说,铁路赔偿标准应该按照2007年颁布的规定执行,车票内含有的保险同时执行,死者可获得17万的赔偿。对于受伤者,根据规定,铁路部门将进行救治,并给付医疗津贴。但就车票内的保险而言,数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另据悉,在胶济铁路火车相撞事件发生后,泰康人寿迅速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死伤者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

编辑: 何俊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打印本页]

 

关于我们 | 服务范围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专家顾问团 | 网站招聘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汇韬律师事务所| 总编邮箱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2304068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05 四川新闻网版权所有 ICP 川B2-20030058
本网站加速由统一加速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