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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大搞霸王条款 业主投诉无门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3-11 16:50 】 【来源: 东方今报


  住着10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每月的用电量却不能超过3度。郑州市民马女士回家经常是靠点蜡烛来照明,电视、冰箱都不敢开,这么做,是因为他们小区有个规定:不管用不用中央空调,只要每月用电量超过3度,就得按全额来交中央空调费。

  不用中央空调,照样得交费

  3月7日,马女士向今报反映,她去年5月份在郑汴路南面的凤凰卫士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但从住进来后就没省心过。原来,这个小区装的是中央空调,小区规定,中央空调费每户都得交,不用也得交。

  马女士向物业公司提出,不用中央空调,自己装空调用,行不行?物业公司告诉马女士,如果自己装空调用,还不如用小区的中央空调。因为,小区规定,每家每月用电只要超过3度,就要收取全额的中央空调费,不管用中央空调还是不用。如果用电不超过3度,只收取1/3的中央空调费。这样一来,如果自己装空调,用电肯定超过3度,不仅需要出全额的中央空调费,自己使用空调还要承担相应的电费。“我觉得这个规定十分不合理,我不用中央空调,凭啥让我交费?他们凭啥限制我用电?”马女士气愤地说。

  家里有电,却只能点蜡烛

  因为用电不敢超过3度,马女士家里有电视不敢看,“我都好几个月没看过电视了”。马女士还掏出一个小本子让记者看,上面写着每月用电情况,每个月都不超过3度。“我每个月都看着电表度数,一到3度,就把电闸关掉,什么电器也不敢用了”。

  每个月用够3度电后,马女士回家连灯也不敢开,只能点蜡烛照明。记者在马女士家里看到了几个小瓶子装着的红色蜡烛和两根白色蜡烛。“前段时间,我要参加一个考试,需要复习,每天晚上都是点蜡烛看书,一包蜡烛用得只剩两根了!这个月我已经用了两度电,再用一度又得关电闸。”马女士无奈地说。

  三次联系,物业公司领导均“不在”

  3月7日中午,记者来到凤凰物业公司。一位男性工作人员称,领导和别的工作人员都不在,有事只能下午联系。

  当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凤凰物业时,一位女工作人员证实他们小区确实有每月超过3度电就收取全额中央空调费的规定,原因是“我们小区装有中央空调”。但是,问及更多情况时,这位工作人员称自己也不太清楚,负责这一块的张主管过会儿回来后可以解释。

  半小时后,记者再次致电时,接线的已换成一位男士。他自称刚来没多久,什么情况都不清楚,而公司领导和张主管下午刚刚去外地出差了,有问题只能等他们回来再说。

  昨日下午,记者再一次联系凤凰物业时,工作人员表示张主管当天不上班,领导也不在,自己刚来不了解情况。

  记者查阅相关报道时发现,该小区两年多前就曾因为收取中央空调费而导致居民不满。当时物业公司给居民的解释是,中央空调不按表收费缘于技术还达不到。

  是“技术达不到”,还是另有猫腻?

  记者走访小区居民了解到,开发商当初承诺装中央空调按流量计费,并在每个中央空调终端上都装有计费器。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并没有按实际使用量收费。每月用电3度以下的居户,须交1/3的空调费;超过3度的全额缴费。取暖费用标准从开始的0.07元每平方连续上调到0.16元每平方,每次调价均为强制执行,而且这并不包含空调运行的电费,实际中使用中央空调费用达到0.2元每平方。一居民一语中的,物业之所以说技术达不到,是因为一旦分户计量,肯定没人使用中央空调了,高额的空调费物业就收不到了。

  效果不好,费用高昂,不得不用,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中央空调的效果怎么样呢?小区居民反映,和楼层有关,楼层低的效果稍好。冬季室外温度0度时,1楼室内温度能达到国家标准18度,楼层越高,温度递减,7楼用户室温在14度左右,根本达不到18-2=16度的国家最低标准。居民没有获得相应质量的服务,却必须得缴费,否则,被物业拉闸停电,延缓缴费还须交纳高额的滞纳金。

  还有巨大噪音,难怪都不愿意用

  既然如此,小区居民是否愿意继续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呢?记者走访了解到,该小区某栋楼一个单元的住户在12月中旬曾经在物业公司组织下开过一次会议。因为在此之前,物业公司在该单元地下室安装了2台压力水泵,水泵昼夜运行,产生约70分贝的噪音,到1楼室内声音约60分贝。水泵的安装,能稍微提高供暖的温度,但噪音问题随之而来,一楼的老人因此神经衰弱。物业召集该单元业主开会是因为有居民就此问题向派出所反映多次,派出所要求召开会议研究中央空调问题。在会议上,物业公司提出,如果该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关闭中央空调,则关闭后仍需交纳原来费用1/2的基础运行费,遭到全体业主的一致抵制。随后全体业主起草一份声明,并全部签字,如果物业公司能改造空调系统,消除噪音,将供暖温度至少提高国家标准,则继续使用中央空调;达不到这个要求的,关闭中央空调,拒绝物业公司提出的交纳1/2的基础运行费的无理要求。

  一个周后,该单元住户收到一份通知,物业在通知中称,已对水泵进行密封改造,噪音减小,达到业主所提要求。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进入该单元,依然机器音隆隆,长期处于此种环境,精神衰弱毫不夸张。空调供暖温度依然如故,气温冷的时候它很冷,天气暖和了它也暖和了点。

  投诉无门,此事无人管

  见有记者采访,小区不少居民围拢过来,诉说苦衷,不少居民向派出所、房管局、消协,甚至法院、市长热线都反映过此事,但相关部门都称不管此事,或者说要拿出证据,须专业公司出具温度、噪音等证明才能受理。

  开发商犯了错,业主来卖单

  记者还了解到,中央空调系统是当初开发商按每户面积向用户集资购买并安装的,但是据说在购买中上当受骗,购买的是被淘汰下来的产品,所以会出现后来的诸如温度达不到等问题。

  为什么老百姓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么困难?为什么老百姓的利益受到损害没有人管?弱者利益在受到强者侵害的时候,显得是那么的无助,没有人为他们着想,相关部门真应该反思一下,号称为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的你们,在人民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呢?

编辑: 张楚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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