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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消费者而言 责任是基本素养的考量


【http://www.newssc.org 】  【 2008-03-11 11:25 】 【来源: 西海都市报


  诚信、健康、安全、和谐,每一个“3·15”走来,都有不同的年主题。它既是广大消费者共同的权利诉求,也是公众利益的一致追求,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时代进步的需要。今年“3·15”的主题为“消费与责任”,具有更加广泛而深刻的含义。

  对于消费者而言,责任是基本素养的考量,决不能因为自己是“上帝”而放松对个人言行的约束。比如,当你在商场购物,营业员把一个个塑料袋放到你面前时,面对“禁白令”,你是用还是不用?如果你有责任感,是一个对环境负责任的消费者,你肯定会拒绝使用;当你在与商家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发现,不要发票会得到更多优惠,面对利益诱惑,你是坚持索要发票还是放弃?如果你是一个对国家税收有责任感的公民,你就肯定会坚持索要发票;当你偶然发现有不法分子制假售假时,你选择举报还是无动于衷?如果你有责任感,是一个具有正义和良知的人,你肯定会向执法部门举报,哪怕打一个电话。对于商家来说,责任是对诚信的考问。一个缺乏诚信的商家,他的社会责任感无从谈起;而一个失掉了社会责任感的商家,其诚信也要大打折扣。由此看来,从生产商到销售商,商家的责任不仅仅是把产品推销给消费者就完事,也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再从有关政府及执法部门的角度看,责任就是引导建立并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监管不力,是失职的表现;制度不健全,政策就难以落实;徇私舞弊,则毫无责任感可言。

  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责任无处不在、无人不有。(作者:文立)

编辑: 张楚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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