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记者吴宇宸周前进)因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的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望在双流县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记者昨日获悉,双流县从今年开始由政府安排500万元建立重大疾病社会援助基金,用于援助户籍在该县且经济条件困难的重大疾病患者。该援助基金将从本月起正式启动。据双流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在全国属首创。
据了解,援助基金主要援助户籍在双流县范围内的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和五保户,以及家庭年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居民。其中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和五保户,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和个人应负担的1万元医疗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予以援助,但每人每年累计援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家庭年收入在2万元以下区分救助,其中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因治疗重大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和个人应负担的2万元医疗费用后,剩余部分援助80%,但每人每年累计援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家庭年收入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因治疗重大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和个人应负担的3万元医疗费用后,剩余部分援助60%,每人每年累计援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双流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援助体系的最大特点是政府财政买单,慈善会运作。对于设立个人应负担标准,该负责人称,这也是希望能利用有限的资金援助更多的人,这对群众来说是公平的。
据介绍,援助基金启动后,援助对象在出院后的30日内,可由本人或者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书面申请,然后经过公示报双流慈善会审批,予以发放基金。
省民政厅:进入门槛应再降低
四川省民政厅低保处赵处长介绍,从四川现状来说,目前正在进行城市医疗救助试点,不过报销金额均有限。双流县实行援助后,扩大了受助对象范围,提高了受助金额,对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有一定作用,但赵处长认为,低保对象和低收入者本身就很贫困,多数生病后根本拿不出1万~3万元现款来,所以建议双流适当降低个人应负担金额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