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在本届全国政协会议上,由民革中央提交的第1号提案:《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再次把关注的焦点放在了住房问题上,提出由政府来充当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投资开发商,以切实解决普通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而记者昨日从市房管部门了解到,从我市今年新建4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到47908户廉租户住房困难得到解决,目前我市已经全面采用政府运作这种方式来进行廉租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而2006年8月1日出台并实施的《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和相关配套办法,更是让我市实现了住房保障政策的有效“无缝”覆盖。
在全国政协委员有关住房问题的提案里,除了建议应该由政府来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外,还提出应该扩大廉租住房的保障面。记者昨天从市房管部门得到的讯息是,随着去年我市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仅我市发放的廉租住房补助资金就已从过去的1千多万元提高到了现在的近1.2个亿,政府所支持的住房保障面也是快速扩大。
[组织机构]
开发经适房 政府当“建设者”
谈到这些,市房管局副局长蔡冀川显得很有自信:“经济适用房建设,政府来当建设者,我们成都已经走在了前面。我市在公共住房制度出台前,就已经摒弃由开发商修建经济适用住房的做法,成立专门的政府机构——住房保障中心,代表政府直接投资开发建设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实现住房保障和市场的双轨并行,确保公共住房制度各项保障政策的落实。”而在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方面,我市也已将政策覆盖到低收入家庭。
[资金来源]
多种形式保障资金来源
我市住房保障的资金来源,通过以公积金增值收益、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按5%比例划转、市本级和五城区财政预算安排等方式建立公共住房制度专项资金,使我市公共住房制度专项资金来源制度化。突破了城市公共住房制度施行缺乏稳定资金来源的瓶颈,为制度的顺利实施和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有力保障。
[政策覆盖]
廉租户应保尽保 全国开先河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始于1998年,2004年开始为加快解决中等偏低及以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了“应保尽保”,并连续大规模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6年,政府又提出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按照标准,提前登记,按需建设,保证供应”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住房保障力度。
据有关部门介绍,今年我市将有望进一步提高对住房困难户的住房补贴的标准,并研究城市公共住房保障制度实施的新领域,从而让更多的市民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本报记者李凌翌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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