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每年有48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机要费”。2006年7月20日,国民党籍“立委”邱毅向媒体出示总金额逾70万元的8张发票复印件,指称这些发票被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用来虚报“机要费”,并认为“机要费”的使用隐藏着重大贪腐内幕。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由此爆发。 在岛内舆论的压力下,台湾审计部门开始对“机要费”进行审计,结果发现陈水扁2005年报销的“机要费”中,约七成七无支出发票或发票不合格,涉及款项超过3600万元。审计部门以“疑似有不法情形”为由将全案移送台湾高检署侦办。 详细>>
· 陈水扁,男,1951年生于台湾省台南县官田乡,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韩国庆南大学荣誉法学博士,俄罗斯经济学院经济学荣誉博士。主要经历:1976--1989华夏海商法事务所负责律师,1981--1985台北市议会议员,1987--1989 & 1991--1996民进党中执委,1987--1989 & 1996至今民进党中常委,1989--1994 "立法委员",1993 “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召集委员,1994--1998台北市“市长”,2000年5月20日就任“总统”。
1969年底,台湾举行“第一届中央民代”增补选举,受著名“党外”人士、已故前民进党主席黄信介竞选演讲的影响,陈水扁决定弃商学法,并不顾家中反对而退学。次年8月,陈水扁以唯一志愿、全系最高分被录取入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在大学期间,陈水扁非常活跃,曾先后任台大法律系刊“法讯”总编辑、法学院刊物“台大法言”社长。大学三年级时,陈以全台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当时最年轻的律师。1974年6月,陈水扁以第一名成绩自台大法律系毕业。 [详细]
· 吴淑珍被比喻成“权力比慈禧还大的西太后”,并被质疑每个弊案都有她的身影。
2004年“总统大选”前夕,潜逃美国的台湾富商陈由豪越洋发表公开信,揭露自己从1994年到2000年之间为陈水扁夫妇至少7次提供政治献金,总额3000万元台币,直指“总统府”是“黑金政治中心”,质疑扁身边核心成员是“反黑金最大讽刺”。
台湾媒体笔下的扁珍的关系如下:两人吵架后,阿珍把照片扔一地,低头收拾残局的是阿扁;在募款餐会上阿扁发表讲话,一时兴起打开话匣子说个没完,阿珍在一旁冷冷地说:“一分钟之内给我坐下。”扁就乖乖坐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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