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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报总编钮文新:企业黑箱操作谁管

http://www.newssc.org           2006-08-30 14:52:43

四川新闻网消息  
  

  文/钮文新(blog)

  由于购买、销售和雇用等社会关系的存在,所以即便是私人企业,我们也不能认为它只个私人机构。正因如此,企业的社会行为必须受到监督。当然,前提是依法。

  自古以来,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通过黑箱操作的办法来掩盖内幕,逃避公众视线,绕开社会责任。就算是公众公司,也经常如此,各国股市上的公司丑闻几乎无一例外。

  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对于企业社会行为的关注,不仅必然而且必要,这是社会赋予它的职能。此次《第一财经日报》所报道的内容,恰恰是企业社会行为部分,理所应当。

  但是,不能不让媒体人再次感到遗憾的是,社会赋予了新闻以监督职能,但保护这种职能的法律体系,目前却还不完善。这也是新闻机构和企业之间经常会在报道对错问题上纠缠不清的关键所在。

  所以,富士康事件再次暴露出一系列几乎无解的问题。第一,记者的职务行为法律责任谁负?第二,法律裁决的依据、尤其是支持3000万元赔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第三,新闻报道在对错问题上,是以采访为标准,还是以证据为标准?第四,如此司法裁决,会对未来新闻报道构成怎样的影响?第五,企业黑箱操作的问题,到底应当通过怎样的途径和怎样的方式予以揭示?

  上述问题值得业界、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真讨论,给出明确结论。

 

来源: 新浪科技

[编辑: 宋俊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