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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ewssc.org           2006-07-25 04:39:26

四川新闻网消息  
  

    王玉华,内蒙古自治区科左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庭长。王玉华扎根基层23年,办案近27000余件,其中调解结案18000余件,无一起超审限、发回重审和改判。多次受表彰。2005年4月,获“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号。

    1997年,王玉华被任命为科左中旗舍伯吐人民法庭庭长。她凭借对审判事业的执著追求,对工作的高度负责,扎根基层,辛勤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也使她所领导的舍伯吐法庭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十佳集体”等荣誉称号。

    舍伯吐法庭位于科左中旗西部,法庭现有人员8人,其中审判员5人。辖区2万多平方公里,人口居住分散,流动人口多,集贸市场繁荣,社会治安复杂。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事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为方便农牧民诉讼,快结案、办好案,王玉华提出了坚持巡回办案,以案划线,排队划片,集中人力携卷下乡,深入农牧区田间地头,走一路审一线,就地收案、就地开庭的收结案办法。巴彦召苏木八付犁仗村诉希伯花苏木双泡子嘎查毁青苗一案,法庭在受理后的当天下午,王玉华就带领4名办案人员赶到现场,首先制止毁苗行为,然后把双方当事人找到一起,连夜开庭审理。直到次日凌晨,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及时避免了一起一触即发的集体械斗事件。她所领导的法庭每年办结的案件占全旗法院民事案件的四分之一以上,年均结案率在99%以上,其中调解结案达70%以上。王玉华个人年均办案百余起,调解结案达75%以上,有效发挥了便民诉讼的作用。

    舍伯吐法庭审理的案件多是标的额小,家庭、债务纠纷多的农牧区案件。但在王玉华的眼里,无论案件大小,在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上都是同等重要的。舍伯吐镇团结屯村70多岁的杨老太太,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来到法庭起诉,由于体弱多病,说着说着昏迷过去。王玉华和一名审判员立即将老人送往医院抢救,并拿出300元钱为老人办理了入院手续,医生还以为她们是老人的亲人。直到老人神志清醒后才说出她们是法庭的法官。

    希伯花苏木白音胡嘎查70多岁的孤寡老人赵金莲生活困难,家中仅有的5头牛被本村放牧员放丢了,老人想到法庭告状又没有钱。她把家里仅有的20个鸡蛋和几块奶豆腐拿到法庭,说:“我没权没势又没熟人,这点东西送给你们,帮帮我这孤老婆子吧。”王玉华热情接待了她,并请示院长为老人减免了诉讼费,之后将鸡蛋和奶豆腐给老人装好,用车把老人送回家。案件审结后,当赵金莲老人拿到5头牛的赔偿款时说:“这回我有钱了,给你们每人20元。”又一次被王玉华谢绝了。

    王玉华常说,我这个当庭长的也没长三头六臂,工作都是大伙干出来的。她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运用大家的智慧,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全庭形成了团结战斗、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为了抓好法庭基础建设,王玉华带领全庭人员起早贪黑,节假日不休息,全力开展法庭建设。在方方面面的支持与配合下,经过努力,一个占地面积3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516平方米,办公室、审判庭、食堂、车库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法庭展现在人们面前。同时,为每名法官还配备了微机,庭审、合议采用亚伟速录,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王玉华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赞誉,荣立个人二等功,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通辽市“十佳法官”。她被当地蒙古族群众称为“孝庄故里”的“赛音西古其”(好法官)。(王 贵)

 

来源: 人民法院报

[编辑: 徐怡 ]